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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2011年度茂名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4-19 15:11:38   点击: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茂名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茂名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茂名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的候选项目必须是在茂名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属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二)推荐的候选项目应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

     (三)应用研究成果须经一年以上的生产或实践(即2011年6月5日前已应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软科学成果须被使用部门接受,并应用于决策和管理实践。

     (四)推荐的候选项目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二、推荐材料的要求

       市科技奖实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登录“茂名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站(http://mmstms.gdsti.net/stms/main.jsp),设置申报人,以申报人帐号登录填写提交推荐书,并上传附件。

    (一)填写要求

  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应用研究成果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软科学研究成果应突出其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管理现代化的特点,详细说明其推动经济、科技、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效果;
   (二) 材料报送及装订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经推荐单位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附件需与上传到系统中的文件相一致,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书面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在首页标注为原件。主件和附件合并装订,首页不要另加封面。

  请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及时退回修改,同时填写上报《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

  三、受理时间、地点

完成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5月25日;

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5日。

受理地点:茂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服务部(市油城六路五号大院市科技局东2楼)。

请各推荐单位按上述时间统一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网络信息部:赖蕾磊            联系电话:2877200

      技术服务部:陈  强            联系电话:2283548

      计  划  科:吴达海、潘纯清    联系电话:2875080    

      E-mail:pcq201005@yahoo.com.cn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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