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我院结合全院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及相关专业人士对院徽初评入围作品进行投票复评。经过复评,8号作品为院徽入选作品。现将本院院徽复评结果予以公示:
设计者:陈新华
公示期为2012年5月9日至5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作品是否侵权进行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668-2523691;电子邮箱:yihong.222@163.com)。公示期内若无异议,我院将该作品确定为院徽入选作品,并办理相关手续。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
二0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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