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医院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扬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全优”的管理原则,紧紧围绕“质量、进度、安全、廉洁”四大目标,建章立制,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开展。
区人民医院综合楼是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设项目,是2010年茂名市及区重点项目,得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支持。该楼于2009年初立项筹建,楼高10层,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预算总投资3186万元,2010年12月动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主体封顶,现已进入装修阶段,预计2012年上半年竣工投入使用后,将有力地缓解我区80多万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难题。
医院综合楼项目工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寄托着全区80多万人民殷切的期望,能否把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完成好,把综合楼工程建成优良工程、精品工程,制度完善、监管落实到位、教育与预防并重等直接决定着工程建设的成功。为此,我们从严把关,通过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努力打造廉洁工程,有效避免了“工程搞上去,干部倒下来”现象,确保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政府重视,机构健全。为确保民心工程能保质保量按计划进行,2009年4月区委政府成立了以区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卫生局主职领导为副组长、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加快区人民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综合楼项目工程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协调,并在区人民医院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工程的日常工作。医院也成立了以分管基建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医院综合楼工程质量监督小组,负责日常工程监督事宜。
建机立制,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区检察机关与医院分别制定了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种责任制以及相关规定,同时分别与医院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廉政协议。医院方还聘请了2名监理工程师,并与他们分别签订了《工程监理廉政协议书》。区监督机关对工程质量也出台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施工方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施工方的责任。施工方内部对工程建设也制定有各种管理规定,并能做到严格执行,从而在施工上保证了工程优质、事故为零。
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确保工程能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主要责任,对工程质量以及施工安全做到经常检查督促,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进度施工。医院方则由分管副院长亲自抓项目,副书记、总务科直接管理施工现场,同时派出一名专职人员、聘请一名监理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日常管理,并安排九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每日轮流值班,形成一个立体交叉管理网络,加强项目工程材料和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施工方、监理方严格按规定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完成。
左右联动,共同监督,打造群众放心工程。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检查机关检查队等人员时常深入工地对施工设备、建筑材料(沙石、钢筋、水泥等)进行实地细心查看,以确保大楼施工的质量。这一举动不但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也避免了豆腐渣工程的出现。院内领导们经常就图纸设计不合使用要求之处进行精心修改,确保设计能一步到位,避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浪费。此外,综合楼建设领导小组、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检察局每月到医院听取一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对发现的存在问题给予整改意见并提出意见与建议,切实保证民心工程能按有关规定区操作。
预防为主,教育并重。为更好地避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职务犯罪的情况的发生,区检察机关采取关口前移、教育先行的做法,定期深入到医院组织院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的管理人员聚集在一起进行法制警示教育学习,以2009年云南楚雄州县“7·09”姚安地震中当地政府统一建设的“统建房”暴露出的问题和缺陷作为重点案例,主要原因是施工方现场管理失控,未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对重建项目实施管控,施工作业不规范,监理方未认真履行职责,现场监理不到位,项目部履行职责不到位。以此案例来教育各方管理人员:工程质量绝不能马虎,作为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时刻警惕,认真到现场进行查看,以百分百保证质量。
打造阳光工程,严把关键环节。一是严把招标环节,严把材料和设备管理、采购环节。为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院方严格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对综合楼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在政府的招投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严把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关、造价关,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较好地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把资金管理关。院方与施工单位共同设立了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严格按合同依法依规支付项目专项建设资金。